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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shakhar32 on Apr 15, 2024 1:15:38 GMT -5
认识到共融产生免费借贷就是认可不正当致富。因此,在事实分居之后,甚至在离婚之前,无论是否提起共有财产诉讼,都必须缴纳共同财产专用费。圣保罗法院第三私法庭在裁定分居后仍拥有共同财产的妇女向前夫支付租金时对此表示理解。 再生产 离婚后前妻必须支付共同财产的租金 报告员卡洛斯·阿尔贝托·德·萨勒斯法官认为,虽然夫妻双方的资产 新西兰电报数据 尚未构成同居条件,但必须承认租金仲裁维持%财产的比例。根据《民法典》第,条,避免一方当事人非法致富和另一方受到不公平的损害。 “正如被告所称,在事实分居后,没有办法向仍独占该财产的人要求支付租金,因此有必要消除这种同居条件。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情况共享,从那一刻起,该研究所成为真正的共管公寓。然而,高等法院和本法院最近的裁决开始从实际角度解释这种情况”,他说。 法官表示,适用前妻的辩护论点可能会导致那些多年享有该财产的人真正非法致富,直到决定分享和离婚或解散稳定的婚姻。萨勒斯表示,在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租金的价值应在判决时确定。 “由于财产尚未分割,由于代位权是上诉人婚前私人资产,因此无法承认上诉人对%财产的专有所有权。这是在定义上诉人时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离婚分割。在此之前,由于部分财产共有制度,前配偶的财产所有权各占一半。”他总结道。这个决定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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